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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日常运行制度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9日 12:19    作者:    编辑:道路实验室  审核:  浏览次数:

学生实验管理制度


1.首次进入实验室人员要学习实验室的有关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守,然后办理相关准入手续。

2.实验室设有专职实验员,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使用、安全管理等,试验中的有关事宜需与相应人员联系。

3.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应严格按规程操作,养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节约材料试剂的良好习惯。

4.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未经保管人同意,不得任意拆卸、改装、带出实验室外使用或转借使用。

5.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和卫生是每个人的责任。每天工作完毕后要清理工作场地,在实验室内不得任意堆放杂物,废物要及时清除,临时有用的东西要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不得随手乱扔废弃物。

6.学生进入实验室要注意安全,要求衣着整齐,不得光膀子或穿拖鞋进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中喧哗、嬉戏。实验中若发生意外,应听从教师统一指挥。

7.不得随意将与实验室无关的人带入实验室。

8.学生在实验中损坏的仪器一律进行赔偿。赔偿的金额,由实验教师协同实验中心主任,根据事故的性质、损坏情况确定。学生因不听从实验教师指导、不遵守制度、不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而引起实验事故造成损失的,应予全额赔偿。

9.仪器损坏应及时报告,填报仪器破损单,经指导教师签字后办理补领手续。对乱拿他人仪器者,一经查出加倍处罚。凡偷盗实验室内物品者,一经发现按校规严肃处理。

10.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实验室有权给予警告教育,情节严重的,上报学校处理。


仪器设备操作制度

1.仪器设备开机通电前,检查仪器设备所需的工作电压是否满足要求。

2.在开机通电前检查仪器面板上各种开关、旋钮、度盘、接柱、插孔等是否松动或滑位,如果有这种现象,应加以紧固或调整到位。

3.在开机通电前检查仪器设备的接地情况是否良好。

4.开机通电时要对仪器设备预热,同时观察仪器设备有无异常现象。

5.检查设备有无烧断保险丝的情况,内部风扇运转是否正常。

6.使用时,操作旋钮、开关等机械部件要不能用力过猛,视情况掌握速度快慢。

7.关机后不要立即开机使用,要约等数分钟。

8.要注意高、低电位端子的拆连顺序。

9.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后,要先切断高压开关,后切断低压开关。

10.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后,要先切断仪器的电源开关,后取电源插线。

11.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将在使用过程因不用而取离或替换的零附件(如接柱、插件、测器、测试笔等)整理并复位,以免散失或错配而影响工作质量。还要注意给仪器设备加罩,以免沾积灰尘。

12.仪器设备使用严格按各操作规程执行。违反操作规程使用设备损坏按实验室规定处理。


实验仪器设备维护修理管理办法

1.实验室要认真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和控制工作,确保仪器设备的技术状态满足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

2.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和保管人员对试验仪器设备要进行例行保养和定期保养。每次定期保养要记录技术数据,进行测量和鉴定,纳入设备档案,并作为安排修理计划的依据。

3.实验室主任要对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以确保维护保养工作正常进行。

4.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于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填写年度设备维修计划,经实验室主任审核后报主管部门批准。

5.已列入年度维修计划或临时维修的设备,由实验室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检修报告单”,报主管部门审批并组织实施。

6.未经批准自行维修仪器设备需在得到实验室主任批准后方可实施,其维修费由实验室自行解决。

7.经修理后的仪器设备,由送修单位负责验收,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维修由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设备,由送修单位在检修报告单上签字,并存入该设备的技术档案。


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一、总则

大型精密贵重检测设备是实验室仪器的重要组成部分,设备投资大,专用性强。为加强管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此办法。

二、管理范围

1)单台件价格10万元以上。

2)单件设备单价虽不足10万元,但全套设备的总价超过10万元的成套仪器设备。

3)单价虽不足10万元,但属我院稀有的仪器设备。

4)达到国家一级计量标准的仪器、仪表。

三、管理方法

1)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购置论证、调研由实验室主任负责组织进行,论证报告须经实验室主任审核后报主管部门。

2)大型设备属实验室重要资产,一律实行专管共用,对外开放,按国家有关共享要求实施。

3)大型设备必须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操作人员,人员变更时需报实验室备案。

4)大型设备必须严格执行验收制度,设备购入后由学院设备管理部门与设备使用部门共同进行质量、数量验收,并认真填写大型精密仪器设备验收报告。

5)大型设备必须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认真做好设备运行、维修、保养等的记录,管理人员必须保证资料的完整无损。

6)建立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设备的完好程度、技术指标进行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7)大型设备须携出使用时,需按学院设备借用的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8)大型设备借出室外使用时,实验室操作人员(或管理人员)必须随机,以保证正常操作及设备的完好。

9)大型仪器设备不论何种原因损坏,需及时报实验室主任和主管部门领导。


仪器设备借用(借出)管理办法

1.校内使用:

1)须填写《实验室常规仪器、设备借用表》,借用一般设备由实验室房间负责人经手;

2)实验室区域内贵重仪器设备10万元以上须实验室主任同意,院级单位主管负责人批准。

2.借出校外使用:

1)须填写《仪器设备借用(借出)登记表》,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任何人未经主管院长批准,不得私自将仪器设备借出或带出校外;

2)借出校外设备均要严格履行检验交接手续。借、还时,要有双方人员共同检查其性能、指标及附件,并有经手人校验签字(含主要设备房间管理负责人及实验室主要负责人)。

3)借用归还时要认真验收,若有损坏,借用单位及个人必须修复或赔偿。

4)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外出使用,须有专门人员随机操作使用。

5)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收费标准另行规定。


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一、设备器材丢失后,必须及时报主管部门,并填写设备丢失报告单,同时迅速查明设备丢失情况原因。属被盗的设备,应保护好现场,并报保卫处进行处理。

二、造成设备器材使用自然损坏后,说明原因,无需赔偿;造成设备器材使用违规操作损坏的,按价值计算:

1.损坏丢失零配件的,只按一定比例计算零配件的损坏价值;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的,只按一定比例计算修理费;

3.损坏后质量下降但尚能使用的设备,则按其质量变化程度酌情计算损失价值、修理费和零配件价值;

4.对学生在实验过程中造成的损坏或丢失,一般按应赔偿金额的一定比例减少,同时视情节轻重、本人态度等,确定减少赔偿额以及行政处理。

三、属于几个人共同责任的损坏丢失设备器材责任事故,则根据每人的责任大小和认识态度,分别处理。

四、对于一贯不爱护设备器材、严重不负责任、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损失重大、后果严重者,除责令赔偿外,还应根据具体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安全管理细则

一、总则

1.实验室是我校师生开展教学和科研的基本条件,为了确保教学和科研正常进行,保障国家公共财产不受任何损害,保障人身安全,充分利用、发挥实验室的功能,锻炼学生试验技能,促进实验室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细则。

2.实验室采购的化学药品原则上不对各个课题组提供,各个课题组使用的化学药品自备,由课题组负责人负责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实验室监督其使用过程。

二、本科实验教学使用危化品和易燃易爆品管理细则

1.上课教师根据实验项目分组情况提前申报危化品和易燃易爆品的使用,实行登记申报制度,由上课老师填写《道路实验室危化品和易燃易爆品领用申请登记表》,完善相关手续后,按实验管理细则领用化学药品,药品管理员做好相应的出库记录。

2.登记申报的内容如下:

1)课程名称,实验项目、授课专业班级、授课老师等信息;

2)申报化学药品的清单;

3)实验室安全员、实验室主任签字等;

2.《道路实验室危化品和易燃易爆品领用申请登记表》由实验室安全员保留存档。

3.实验室安全员和实验室主任在药品出库后,一旦发现药品用途发生变化,有权收回药品,并按照实验室相关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4.化学药品使用完后,上课老师应按照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办法对药品的进行回收或采取其他处理办法。

5.上课结束后,剩余的化学药品应如数退回给药品管理员,并做好入库记录。

三、科研实验使用危化品和易燃易爆品管理细则

1.各课题组在进入实验室进行科研试验登记的同时,必须向实验室报备实验过程可能使用的化学药品,并填写《道路实验室科研课题组化学药品报备》表,且指定相应的课题组安全员,获得许可之后方可将化学药品带入实验室进行实验。

2.在使用化学药品之前,必须仔细阅读产品安全使用说明书;不明白之处,要及时向实验室指导老师询问有关技术细节。

3.当天课题组带入实验室的化学药品可以临时存放在实验室提供的专用化学药品柜,由实验室安全员负责药品柜的管理。

4.课题组带入实验室的化学药品禁止在实验室留存过夜,实验结束后必须立即带走,否则值班老师有权没收其化学药品,并交于实验室安全员,做好相应实验室化学药品入库记录。

5.试验人员在试验过程中,如化学药品泄露或出现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报告实验室值班老师。


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实验室是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的重要基地,实验室的安全卫生是实验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凡进入实验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制度。

2.实验室的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等物资及贵重物资器材、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等均应指定专人保管,定点定位地存放和使用,经常检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使用记录和检查记录。

3.实验室安全卫生实行定期检查、专人管理制度。各岗人员每天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水、电等有关设施的关闭情况,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全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并作好记录。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4.实验室全体工作人员均应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保养方法。

5.设备管理人员要做好仪器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合理布置仪器,仪器设备要在指定位置放置或存储。

6.实验室内应保持干净整洁,走道、楼梯不得堆放杂物,不准堵死通道。

7.对实验室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整改。若发生安全事故,应在采取补救措施的同时如实报有关部门;对造成安全事故者,应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8.确定实验室《实验室老师日常值班表》,负责每天下班时实验室各房间烘箱、设备等电源的断电,房间门关闭等有关安全问题。


低值耐用易耗品的管理制度

1.本管理办法中所指的:

1)易耗品:凡一次使用后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资:如各种原材料、改装使用的小元件配件等。

2)低值耐用: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一般用具、独立使用的元件、配件以及绘图用具、笔墨等。购买经额在800元以下。

2.使用单位应配备思想好并具有一定业务能力的人员兼任材料管理工作,管理人员要求相对稳定,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相关管理部门,并要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3.每年年初根据试验室教学科研使用低值耐用易耗品的情况向职能部门申报低值易耗品年度(或学期)计划。

4.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低值设备的领用,保管应有专人,对低值耐用易耗品年度执行情况应进行登记,年度(或学期)结束后应报给试验室主任低值耐用易耗品登记使用情况。

5.低值耐用品借用必须按试验室的登记借用手续的规定填写“借用登记表”后方能领用,不经同意不得向试验室领用任何材料或低值耐用品。


对外开放管理办法

1.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促进实验教学的改革,更加有序、规范地做好实验室的开放工作,结合实验室的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教学实验室面向学生课外开放,对加强学生技能训练,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具有重要作用。

3.开放内容要贯彻因材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学生的不同层次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开放内容主要包括设计型实验、创新型实验、小发明、小制作、小论文等课外科技活动实验。

4.每学期开学初和寒暑假前,实验室将实验室开放的时间、内容、地点向学生公布。学生应按规定期限将实验方案提交实验室预约登记,填写《实验室开放申请表》。

5.实验室根据学生人数和实验内容,做好实验仪器和材料的准备工作。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参加开放工作。

6.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应查阅有关资料,准备好实验方案及其他准备工作。

7.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人身及实验室安全。损坏仪器设备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8.实验室开放时,必须有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值班,负责维护教学秩序,供应实验材料,保证实验室安全。并认真做好开放工作纪录。

9.学生在实验项目完成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或论文等实验结果,实验室要做好成果的收集和论文的推荐发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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