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实验室准入制度
一、在进入实验室进行试验之前,研究生必须至少提前一周到实验室处办理准入手续,包括提开题报告、试验方案导师审查意见、签订安全责任书(必须有学生、导师双签字)、并按照44118太阳成城集团教务处文件(交大教2022号)填写《44118太阳成城集团实验室实验项目安全风险审核表》,学生实验过程中指导老师必须现场全程指导。
二、进入实验室进行试验之前需交垃圾处理押金和料仓使用押金,具体参照《44118太阳成城集团关于试验垃圾分类处理的管理办法》执行。
三、学生每天进入实验室进行试验之前,必须到实验室办公室填《道路实验室日常开放运行登记表》,并进行安全隐患报备;值班老师巡查若发现未登记者,将记入黑名单,累计超过三次,以后不得进入实验室。
四、学生应在实验室正常工作日开放时间(8:20至17:30)内完成试验。
五、在各个实验房间进行相关实验,必须在《重庆交大实验室开放登记本》上记录清楚相关情况(尤其是进出时间、使用仪器名称)。
六、试验过程中出现意外(设备运转异常、安全事故等)情况,必须及时向值班老师汇报;试验中若有仪器不会操作,均可向值班老师请教后方可进行,禁止违规操作仪器;试验中未经老师许可不准擅自拆卸仪器或重击仪器,一经发现必定严惩。
七、试验全过程中要求对所有试件及试样进行标识(标清导师、实验者及时间有效期),实验者应及时清除过期试样试件。若发现过期试件试样未及时清除或未作任何标识,实验室将责令实验者自行清除;若仍无人受理,实验室将派人清除,其产生的费用从押金中扣除。
八、学生完成试验后,必须做好清洁,并把实验材料带离实验室,特别是化学药品、危险物品不得滞留在实验室。
九、实验室仪器外借,必须打借条,并有导师的签字;缴取一定的押金后方可借出实验室;若出现遗失或损坏,将照价赔偿。
十、大型(进口)仪器设备进行试验,学生不能自己擅自操作,必须由专管老师操作或在专管老师的指导下学生自己操作。
十一、有以上违规行为者,将被停止试验;行为恶劣者,将停止整个课题组所有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