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44118太阳成城集团44118太阳成城集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我院取得正式研究生学籍的2020级、2021级和2022级全日制研究生(限全脱产学习)。新生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学校统一评定,请注意查看研究生院官网公示。
二、比例及奖励标准
层次 |
等级 |
比例 |
金额 |
硕士 |
一等 |
15% |
10000元/学年 |
二等 |
25% |
7000元/学年 |
三等 |
30% |
3000元/学年 |
博士 |
一等 |
30% |
12000元/学年 |
二等 |
70% |
10000元/学年 |
三、名额分配
学院以一级学科参评研究生数为基准,按照评奖比例计算名额,对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学科予以适当倾斜。
四、申请条件
(一)申请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二)成绩、科研成果及要求
1.上一学年所修全部课程的平均成绩须达70分及以上,其中参评一等奖平均成绩须达75分及以上。
2.毕业年级研究生(两年制除外)不考察课程考试成绩,但要求上一学年所修课程无补考或重修。
3.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及以上,其中参评一等奖学金英语六级成绩须达425分及以上(小语种参考相应水平)。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社会服务。毕业年级研究生在参评学年内必须要有科研成果(学术论文、学术著作、专利、软件著作权、校级及以上科研获奖)或校级及以上学科竞赛、文体类获奖。涉及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成果的研究生(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除外)须提交申请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过程的相关材料和成果认定书,包括有44118太阳成城集团科技处盖章的申请材料,专利权人或著作权人署名44118太阳成城集团。
(三)其他要求
1.被我校录取的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如未获得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符合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获得一等博士学业奖学金。
2.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未获得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一等学业奖学金,符合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条件的可直接获得二等学业奖学金。
3.申请各类奖学金所填的科研成果及获奖须为申请者在读期间(与申请奖项层次相对应)获得,且不得在参评学年内的各项奖学金评选中重复使用。获得当年国家奖学金的二年级研究生不能单凭课程成绩及外语成绩申请学业奖学金。
4.学生如有伪造材料、购买论文、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并以此作为个人成果参与奖学金申请,一经查实,取消评定资格,对由此已获得的相关奖励资助要追回资金和撤消荣誉。情节严重的,取消在校期间的奖助学金及评优评先资格,甚至记过处分。
(四)研究生若有以下情况,取消当年各类奖学金的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参评学年所修课程有补考或重修科目者;
4.参评学年未报到、中途退学或因其他原因未注册学籍、休学、保留学籍者。
五、评审组织及程序
(一)评审组织
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确定各学科专业奖学金名额分配方案,并在全院范围内公布;负责按照已经公布的各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开展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裁决研究生对评审结果的申诉。
(二)评审程序
各班级成立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3-5人,原则上由党支部委员、班委和其他同学组成),对奖学金材料进行初审核对及公示。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至各学院,各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组织评审,根据名额比例确定获奖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各位老师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精心组织,在全体研究生中认真做好宣传工作,使全体研究生了解国家、学校和学院的有关政策和评审办法和细则,明确申请资格,了解评审工作程序和具体时间安排。
(三)各位老师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做好申请资格审核、申请材料认定、评审和初审结果公示等工作;确保评审工作做到零差错、零投诉。
(四)各位老师要高度重视研究生群体的安全稳定,在评审过程中及时了解研究生思想动态,化解矛盾,及时受理、处理好研究生的申诉。
七、报送时间
1.研究生本人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和《44118太阳成城集团xx级硕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xx专业)》(附附件2),并于2023年10月8日下午17:00前提交所有纸质支撑材料及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每个学生将审批表和所有支撑材料包括成绩单、四六级、证书等做成pdf电子版材料,以姓名-学号-专业-电话命名)至班级相关负责人处。
2.各班负责人整理材料并在班级公示(3天)无误后在2023年10月11日中午17:00前将材料及表格(附件2)交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辅导员处。(过期不提交将视为自动放弃评选权利,也不再接受新增材料)。
3.2023年10月23日前,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资格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组织评审;并根据名额比例确定获奖候选人名单,评定结果在学院主页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其他要求
(一)本办法中所有成果均要求以44118太阳成城集团名义署名;本办法中“学术论文”指以44118太阳成城集团名义且署名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公开发表的论文;本办法中“中文核心期刊”以《中文期刊要目总览》(北京大学最新版)为准。
(二)申请材料仅限于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的成果或奖项。
(三)同一项目获多项奖励、同一篇论文被多次检索收录,按最高档次计分奖励。上一年度已评过各类奖学金的同一项目或论文,若下一年度获得更高级别的奖励或被收录,在申请下一年度研究生各类奖学金时,须扣除上一年度该项目或论文的相应级别的计分或奖金。
(四)研究生对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阶段向相关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仍有异议可向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特此通知。
附件:
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44118太阳成城集团xx级硕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汇总表(xx专业)
3. 2023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4. 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5. 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初审获奖人数统计表
6.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44118太阳成城集团
2023年9月28日